儿童隐私保护政策
第一条:目的与依据
为了保护儿童个人信息安全,促进他们的健康成长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》及《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规定》等法律法规,特制定本规则。
第二条:适用范围
本规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通过本儿童启蒙移动APP从事收集、存储、使用、转移、披露儿童个人信息等活动。
第三条:定义
本规则所称儿童,是指不满十二周岁的未成年人。其中,特别关注不满十四周岁的儿童。
第四条:信息保护原则
正当必要:收集、使用儿童个人信息应当遵循正当、合法的原则,并与所提供的服务直接相关。
知情同意:在收集、使用、转移、披露儿童个人信息前,应当以显著、清晰的方式告知其监护人,并征得监护人的同意。
目的明确:个人信息的使用应当限定在事先明确的目的范围内。
安全保障: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,确保儿童个人信息的安全。
依法利用: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利用个人信息,不得用于非法目的。
第五条:信息收集
不得收集与提供的服务无关的儿童个人信息。收集个人信息时,应明确告知收集的目的、方式和范围。不得违反法律、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收集个人信息。
第六条:信息存储
存储儿童个人信息,不得超过实现其收集、使用目的所必需的期限。采取加密等措施存储个人信息,确保信息安全。
第七条:信息使用
使用儿童个人信息,不得违反法律、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约定的目的、范围。
因业务需要,确需超出约定的目的、范围使用的,应当再次征得监护人的同意。
第八条:信息转移与披露
向第三方转移儿童个人信息的,应当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安全评估。不得披露儿童个人信息,但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披露或者根据与监护人的约定可以披露的除外。
第九条:信息更正与删除
儿童或其监护人发现个人信息有错误的,有权要求APP运营者予以更正。APP运营者应当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更正。儿童或其监护人要求APP运营者删除其个人信息的,APP运营者应当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删除,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:
违反法律、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双方的约定收集、存储、使用、转移、披露个人信息的;
超出目的范围或者必要期限收集、存储、使用、转移、披露个人信息的;
儿童或其监护人通过注销等方式终止使用APP的。
第十条:信息安全事件处理
发现儿童个人信息发生或者可能发生泄露、毁损、丢失的,APP运营者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,采取补救措施。
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,应当立即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,并将事件相关情况以邮件、信函、电话、推送通知等方式告知受影响的儿童及其监护人。
第十一条:监护人职责
儿童的监护人应当正确履行监护职责,教育引导儿童增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和能力,保护其个人信息安全。
第十二条:投诉与举报
任何组织和个人发现有违反本规则行为的,可以向APP运营者或有关主管部门举报。APP运营者和有关主管部门收到相关举报的,应当依据职责及时进行处理。
第十三条:法律责任
违反本规则的,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